付錢後卻沒有拿到商品想求償

消費糾紛 其他 34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去年九月我和甲一起合購3700元的商品(內容物為CD播放機+4張卡片),2022/09/23先匯款1750元給甲,並由甲向代購購買商品。原先預定甲拿到貨之後會把我購買的一部份商品(2張卡片)寄送給我,但我在今年二月發現甲拿到商品之後,已經把我的卡片賣給別人了。得知此事後有聯繫過甲,但是甲卻不願意承認並賠償。
問題:
1.我想透過第三方解決問題並求償,找警察有辦法拿回1750元嗎?
2.沒辦法的話我該向誰求助?
5159a7b4用戶 發表於 2023/03/01 21:16

1 位律師回答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02 16:46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您現在最大的困難是舉證。
    2.若您可以證明對方當初有承諾1750元可以買到的「內容」是什麼,那您尚有勝算。
    3.報警部分建議主張詐欺取財,但要有消費糾紛無法成立之風險意識。
    4.若有任何需要,歡迎來電本所預約法律諮詢。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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