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恐嚇、被開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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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某些糾紛於某A下課時帶著我的朋友(3名)一起去和那位某A溝通,他的媽媽在電話裡與我們一起溝通,全程都有錄音錄影,隔了幾個小時就被他家人在社群媒體上公開臉書頁面並且放上另外社群的大頭貼,還有不相關人士的照片,並且說要找這個人,留言也有人說「抓出來」、「惹錯人」等等字句。

我想詢問
1、請問已全程錄音錄影也無發生推擠衝突,告恐嚇成立嗎?
2、於社群媒體上公開本人訊息照片,有危害到個資法、肖像權或隱私權嗎?
3、對於社群媒體上的字句,能告恐嚇嗎?
b5577aba用戶 發表於 2023/03/03 10:51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03 10:53
    回覆諮詢(19937)、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按照您的描述,不成立恐嚇罪
    2、但對方開副本的行為,已經涉犯個資法與刑法妨害名譽犯罪,您可以截圖後,委託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並且要求民事精神賠償金
    3、可以提告恐嚇罪
    4、本律師經常處理跟您類似的案件,經驗豐富,如果您年滿20歲,不清楚提告或蒐證細節,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03 11:21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恐嚇罪是指以言語、文字等方法,就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施以惡害通知,並使對方感到恐懼之行為。因此,若從影片中之對話,無上述情形,則難以構成恐嚇罪的要件。
    2.於社群媒體上公開他人訊息及照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是否可以提出告訴。
    3.如果在社群媒體上的字句中,他們有使用恐嚇言語,並該內容是對方有實現可能,使您心生畏懼,可提告恐嚇。
    4.就其他細事項,您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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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e:090942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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