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傷害罪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36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與一名17歳左右女性發生糾紛,在地鐵站火車等候區,在要上火車之前,我先走再後面之間有踢到對方腳後跟2下,
上火車後,有聼到對方出言侮辱,
我又踢了他的腳1下,她馬上出手大力揮打我1下,我反打1下回去,雙方都有挫傷互相提告。
請問
我先踢對方1下會說是我的錯嗎?
還是對方先動手打人有錯誤呢?
雙方都有動手有分誰對誰錯嗎?
雙方都會有懲處嗎?
cf7c9eb4用戶 發表於 2023/03/06 00:2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06 00:36
    回覆諮詢(19768)、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1、雙方都有錯,原則上互毆都會成立傷害罪,但因為對方未滿18歲,不會被起訴
    2、但您如果已經年滿18歲,您反而會被起訴判刑。而且會被對方父母提告要求賠償
    3、您可以考慮與對方父母和解爭取撤告
    4、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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