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在事故隔天就開始不接電話,態度消極且多次不出席調解及開庭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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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22/01/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已驗傷;對方沒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後續也有申請初判表。
*初判表上的肇事原因是寫對方駕駛:’’右轉彎時,未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 我方:’’尚未發現肇因。’’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 車禍發生原因是對方小客車在中間車道右轉,導致我方的機車(行駛在右邊車道的直行車)閃避不及,造成擦撞。
2. 事故發生當下有證人,後續也有取得附近店家的監視器畫面。
3. 車輛撞擊點大概是落在對方小客車的前車門到前輪胎的中間。
六、問題:在事故發生後我們本來打算私下和解,但在車禍隔天對方留給我們的電話就是空號,且撥打另一隻電話也是回應的十分躲閃,後來乾脆不接電話,於是我們就去警局提了刑事訴訟(附帶民事),到目前為止已經的調解和地檢署開庭對方肇事都沒有出現過,所以導致對方被通緝(2022年11月),案件也無法繼續。
但在兩個月前,對方肇事被抓到提出再一次調解的要求,想請問遇到這種對方沒有誠意的狀況的話,我們在調解的時候應該抓住哪一點(像是肇事責任、對方沒有意願和解的動作對後續的訴訟程序沒有利等等...)去跟對方談判,並且拿回對應的賠償呢?
d24fb9e1用戶
發表於 2023/03/07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