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

消費糾紛 其他 15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你好 想詢問就是有幫人家代購門票 代購前也告知開演前五天才能取票 買方也同意交易 現在卻又返回不交易說家裡缺錢然後說家裡有人在銀行上班隨時可凍結我的帳戶也有家人在警局上班會去報警的方式來要求我退款 
問題:
想問以上是會有刑責嗎 我購票的損失又該由誰賠償呢
64ff30d9用戶 發表於 2023/03/09 10:06

1 位律師回答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09 15:42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刑事責任不是對方喊了算,要證明您從訂票的時候就想要詐騙對方。
    2.銀行沒辦法隨便凍結別人帳戶,但要小心對方透過報警警示帳戶方式。
    3.您或可主張當初協議就有說訂購後無法退款,這是您先支出的損失。
    4.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針對您的個案做全面性的分析,並研擬較為完整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為匿名提問背書,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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