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業務過失是有造成營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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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人在電子商務領域工作,會負責到協助廠商與客戶的接洽、電子商務平台的操作、文書處理等等的範疇。
日前因個人過失而晚回覆到客戶訊息,讓廠商決定自己去接洽客戶。
公司便因這件事,向我提出"會"影響公司營運要求我進行賠償。

我想請問:
1. 在公司並未有任何財物損失、廠商斷約的情況下,可以提出此要求嗎?
2. 公司可以在多久內以勞務過失而要求賠償?
3. 若在幾個月後的未來,廠商不再續約,公司可以將全部的責任都歸咎到我身上嗎?
4. 若真的舉證成功,公司可以要求我全額賠償廠商一次續約(半年到一年)的簽約金嗎?
5. 因貞因為勞務過失而造成需要賠償,最高可要求賠償多少?
e5a7acc2用戶 發表於 2023/03/13 17:3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13 18:11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公司要提出具體的損害金額,才有權跟您求償。在公司並未有任何財物損失、廠商斷約的情況下,可以提出此要求嗎?
    2、如果是侵權行為,法律規定的時效是兩年內要請求賠償。
    公司可以在多久內以勞務過失而要求賠償?
    3、廠商續約與否跟您晚聯絡未必有相關,如果認為不合理,建議蒐證自保。
    4、舉證本身就困難,而且公司方也可能有部分過失,並不一定能全額求償。
    5、要看公司實際損害金額多少,具體的金額應該要看公司方。
    6、因為您的情況比較複雜,受限於網頁篇幅,如果需要協助擔心不知道怎麼做,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6樓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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