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品賣家揚言提告說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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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店販賣水晶礦石的糾紛

A店說B店抄襲
創意構思、訂購方式、文字功效

B店發文確實訂購即擺盤方式一樣
文字功效都是上網查詢並複製貼上的
一樣的商品功效當然一樣
內容皆會大同小異

A店揚言要提高並證據保全

但是

商品在大陸那邊其實很常見
只是因為台灣沒有什麼人販售
商品在台灣正在起步的階段
呈現A店獨大的狀態
商品設計也不是A店親自做
全部都是像大陸批發
設計並製作商品的都是大陸的師傅
A店只是把師傅製作的商品穿一串起來
毫無技術可言確一直發文揚言要追究法律責任

我想請問
1、這樣告得成?
2、A店試圖壟斷市場能告什麼?
3、A店沒有指名道姓是否具有恐嚇嫌疑?
4、大陸很常見很多人在賣,A店也沒有申請專利,商品也不是她設計,只是把半成品組合成串,這樣還能告其他人著作權相關法嗎?
5、可以用什麼法條反制並提醒A店呢
e16851c2用戶 發表於 2023/03/18 06:3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18 09:05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1、要看文案的內容是否具有原創性,以及比對您的內容,才能釐清您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
    2、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但依照您的敘述看不出來有違法
    3、不構成恐嚇罪。
    4、對方仍然可以告
    5、建議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避免類似的事件發生,也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明立場等
    6、本律師有擔任網路賣家的法律顧問,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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