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品賣家揚言提告說抄襲
智慧財產 著作權 373 次瀏覽兩家店販賣水晶礦石的糾紛 A店說B店抄襲 創意構思、訂購方式、文字功效 B店發文確實訂購即擺盤方式一樣 文字功效都是上網查詢並複製貼上的 一樣的商品功效當然一樣 內容皆會大同小異 A店揚言要提高並證據保全 但是 商品在大陸那邊其實很常見 只是因為台灣沒有什麼人販售 商品在台灣正在起步的階段 呈現A店獨大的狀態 商品設計也不是A店親自做 全部都是像大陸批發 設計並製作商品的都是大陸的師傅 A店只是把師傅製作的商品穿一串起來 毫無技術可言確一直發文揚言要追究法律責任 我想請問 1、這樣告得成? 2、A店試圖壟斷市場能告什麼? 3、A店沒有指名道姓是否具有恐嚇嫌疑? 4、大陸很常見很多人在賣,A店也沒有申請專利,商品也不是她設計,只是把半成品組合成串,這樣還能告其他人著作權相關法嗎? 5、可以用什麼法條反制並提醒A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