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無法開工因涉遺址,可要求解約並賠償嗎?

不動產.土地 買賣 458 次瀏覽
預售屋合約上寫建築工程應111/12/20之前開工
1月建商收到文化局通知此地為遺址
(需挖掘審議)
至今已超過三個月,是否能是同賣方違約?

補充:此地103年已列管遺址
買預收屋時不知情,建商也說不知情
f5122fce用戶 發表於 2023/03/21 14:26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3/21 14:3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上述內容後續建案恐怕無法如期進行,可以考慮主張向建商解約請求歸還已經付價金並且求償,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21 14:38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建商恐會主張為「不可抗力」事項。
    2.您若要求違約金應回歸契約內違約之規定,但務必要抗辯建商早已知情,無不可抗力情況,且為惡意隱匿締約重大事實。
    3.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針對您的個案做全面性的分析,並研擬較為完整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為匿名提問背書,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3/21 14:4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建商逾期開工,可向建商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解除契約。
    2.細節內容仍需依照契約內容為實質判斷,您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電子信箱:senkang263@gmail.com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21 14:44
    回覆諮詢(19819)、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您好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建商解除契約,要求退款
    2、同時,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3、建商如果早已知情,現況構成違約,您也可以要求違約損害賠償等
    4、相關細節受限於篇幅,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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