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984 次瀏覽事實經過:今年1月一位曾同事開始與我借錢,到了5月總額借了新台幣31615元,6月曾同事離開公司.於是開始用LINE或者LINE通話請他還錢,中間有先還了現金10000元,剩餘的錢因為曾同事非常難聯絡且一直避而不見,在8月底時好不容易找到他並簽了借據現金21615分3期,每期要在當月10號償還,且在11月11號以前會全數還清,到了11/18還剩下6615元未償還,曾同事11月開始就一直推拖找理由延後償還,至今與他聯絡明明當下他正在講電話卻故意避而不接,也沒主動與我聯繫. 問題:我這有跟他的借據/LINE對話紀錄/LINE通話錄音,曾同事在償還期間都會用各種理由來推託(多次食言),而今天也都無回應,想請問這些可以在法院告他哪幾條?? 是否可以強制執行請他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