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騎縫章缺漏遭人抽換內頁,變造內容應如何舉證?
刑事犯罪 其他 143 次瀏覽1.機關請外部委員作出調查報告,依規定該報告需提交主管機關備查。本人有一份調查報告正本(親筆簽名)僅有5頁且有完整騎縫章。但機關報局備查之報告為影本,僅有第14頁有騎縫章,1-13頁騎縫章遺失。機關承辦人員表示,報局備查的是完整版報告,我的是簡易版報告,僅是行政疏失而無抽換內頁變造內文之違法。嗣後,本人詢問外部委員,渠等皆不肯說明,請問應如何舉證該報告遭機關承辦人員抽換內頁變更內容? 2.機關報局備查之調查報告,摘錄當事人陳述意見是以括弧載明:(詳見訪談逐字稿),但摘錄2000餘字內容完全與逐字稿不符。機關承辦人員表示當事人事後有提書面陳述(無簽名),並提交外部委員以該陳述作為紀錄。但,經查,該報告並無記載當事人有提交陳述書,收文,發文及歸檔檔案皆無該陳述書之紀錄。請問該如何舉證調查報告內文遭機關承辦人變造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