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會不會成立毀損罪需要看對方是否提得出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他有「受損害」的證據,以及可以證明你為「故意」的證據。
2.如果是初犯,毀損的程度也沒到太嚴重,又有與對方和解,是很有機會爭取到緩起訴的處分。
3.從您的敘述來看,對方可能對您有「故意」的行為的證據不夠充足,也有機會能爭取不起訴處分。另外,訴訟外的和解只有一般契約上的效力,如果對方事後再次提告,可能又要再經歷一次繁瑣的程序。
4.為了避免在繁雜的程序中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造成「啞巴吃黃蓮」的結果。建議還是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程序及訴訟策略,給予自身案件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氣憤又徬徨無助的狀況。這方面我們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以為您做出通盤性的考量,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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