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不願意退回取消工程的工程款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625 次瀏覽律師您好 想詢問我們公司有一張工程款支票(沒有寫抬頭跟禁背)已經交給廠商,但後來工程取消,廠商騙我們說支票遺失,去報掛失止付,後來支票有人拿去提示,因為已經辦理掛失止付,但有人提示,銀行退票,支票就會轉到支票交換所再轉到地檢署偵查審理 後來我們要他還款,他寫了一張本票跟切結書表示換還錢給我們 地檢署審理後我們才知道,廠商是拿支票去跟甲借錢,去提示的是甲,結果被退票後,甲拿不到錢,廠商才拿現金去還甲 之後地檢署審判完構成誣告罪,但是因為他有寫切結書說要還款,侵占罪變成不成立,現在案子轉到法院 但是我們的止付保留款還被扣在銀行,我們跟廠商要支票卻說支票被地檢署沒收(我們打去給書記官書記官也沒辦法跟我們説),所以現在也不確定支票在哪裡 銀行那邊看完地檢署的審判文後,表示收到法院的裁判書後廠商拿支票去銀行就可以兌現了,但是那筆錢應該是屬於我們的,後來竟然變成廠商可以拿到錢,想詢問是不是有什麼方法請法院把錢判回來給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