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強制執行,已回文民事聲明異議狀,金額不如預期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368 次瀏覽敬愛的各界律師您好: 先前公司有收到2間銀行 的強制執行的文 ※家庭狀況 1、目前育有3名子女,其妻無業在家照顧年幼子女,孩子分別是6歲、5歲以及1歲 2、其家父口腔癌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家母患有糖尿病長年無法工作,有四個兄弟姊妹,故負擔則額為1/4。 3、戶籍為彰化縣,最低生活費為$ 14230*1.2=$17076 /人 近期有收到法院回函超過$42690之部分予以扣押。計算方式為14230*1.2*(1+3/2) 判決下來只有算到3名子女除以妻子共同撫養有被除2來做計算,且雙親未列入扶養份額(1/4的部分),履行公法義務(如所得稅款、勞保費、健保費等)也沒有計算進去。 請問律師這種情況是否還要再寫一份"民事聲明異議狀"上去呢? 再麻煩各界律師協助幫忙,先行感謝您的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