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內商品遭竊

勞資糾紛 其他 453 次瀏覽
連假期間客人很多,我當時在補貨,無法注意所有客人的動向,因此有客人偷走一台行動電源,
隔天店長調閱監視器告知我,並要求我把被竊走的行動電源買下來,也沒有報警處理,反而告訴我看我要不要報警,我利用我休假時間報警,因商品不是我偷的所以我遲遲沒有把商品買下來,店長一直問我有把商品結帳了嗎
1.我應該把商品買下來嗎?
2.承上題,如果不用店長還執意要求我購買怎麼辦?
補充:
我上班到被盜竊前這段時間列管商品都沒有上鎖,被盜走後才上鎖
7d5aecfe用戶 發表於 2023/04/20 13:38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20 14:37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不是因為您的過失導致商品失竊,您沒有義務把商品買下來
    2、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3、如果有其他問題,或者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3/04/20 17:01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您不需要把商品買下,買下後您也難以對竊盜的人提告,反而會把事件弄得越來越複雜,應由店長自行報警處理才是較為正確的處理方式。
    2.您可拒絕店長要求,若店長因此對您惡意刁難,您可向縣市政府申訴。
    3.若有其他問題,可再與我聯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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