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嬸占用房間不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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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房子為公婆的時候,小嬸與小叔結婚,偶爾會回來過夜。
7年前房子已經過戶給我先生,小叔跟小嬸感情不好已經10多年了,也正在談離婚,小叔好幾年都不回家過夜了,小嬸占用房間不搬出去,但是感覺她一直再拖延,小叔也沒住家裡好幾年了。

我想請問:
有辦法讓她搬出去嗎? 她的理由是簽完字再搬出。
屋主應該怎麼請她搬走,可以將她的物品打包放在門外,更換門鎖不讓她進門嗎?
或是可以請她支付過去10年的房租水電費呢?
a01714e2用戶 發表於 2023/04/20 15:39

5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20 15:57
    回覆諮詢(6988)、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依據您的描述,先生為房屋所有權人,依照正當法律程序,可以本於所有權人之地位,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訴訟,請求對方離開。
    2.不建議貿然將對方之物品打包及更換門鎖,或許會讓對方找到理由向您提起刑事強制罪等。
    3.建議與對方口頭告知搬遷後,亦要撰寫書面存證信函以保護自身權益。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20 16:50
    回覆諮詢(19951)、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4)

    您好
    1、您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遷讓房屋訴訟,要求法院命對方搬離,並且支付占用期間相當於租金的費用
    2、切勿擅自更換門鎖或打包對方的物品,否則對方可能提告強制罪與毀損、侵占罪等
    3、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
    4、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並且有成功的勝訴案例,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20 17:55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您先生可以提出民事訴訟,主張為所有權人,請求法院判決小姑遷出。待判決確定後便可透過強制執行程序使小姑遷出。
    
    2.逕行將小姑物品打包、更換門鎖之方式雖較為直接,惟容易產生強制罪、毀損罪之爭議,並不建議如此進行。
    
    3.若有疑慮建議諮詢律師為宜Line:0919560921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20 19:30
    回覆諮詢(1947)、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81)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22 19:47
    回覆諮詢(1680)、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從您的敘述來看,先生是房屋所有權人,本來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訴訟,要求對方搬離,並且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租金等相關費用。
    
    2.不建議直接將對方的東西打包搬離,因為一不小心可能就會因此有強制罪、毀損罪等狀況。
    
    3.如果不想直接以訴訟的方式處理(怕傷了親戚間的和氣),也可以先以存證信函律師函的方式給予對方最後通牒,後續再以和解或調解的方式處理。
    
    4.牽涉到親戚關係的案件通常困難的點會在於雙方協商困難,以及雙方約定條件不完善後續處理的麻煩,為了避免在繁雜的程序中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造成「藕斷絲連」的結果。建議還是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程序及協商策略,給予自身初步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徬徨無助的狀況。
    
    5.相關案件處理方面我們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以為您做出通盤性的考量,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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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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