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馬路秒數不夠而被後方沖出機車擦傷,行人有錯嗎?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443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11/19 23: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已到醫院驗傷。只有一方受傷,故乙人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以報警及做筆錄,警方到現場查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不確定,我方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雨天晚間23:12家母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但因為夜間支線秒數較少,來不及在秒數內走到對面,大約剩幾步之遙。而等待過馬路的汽車及其他前排機車接皆未起步。然而從後面衝出一摩托車,勾到家母的所撐的傘,雨傘因速度拉力撞到眼鏡,眼鏡的矽膠鼻墊在鼻梁上磨擦,而使家母有兩公分的傷口,經醫生判斷縫乙針,而手因持雨傘有局部瘀青。 機車駕駛滑行15公尺左右,輕微擦傷,摩托車大概有被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