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陳報狀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544 次瀏覽律師您好, 車禍事故被告過失傷害,偵查階段已出席過一次 後來雙方有意願和解也講好金額,但原告的法扶律師卻推三阻四要我去鄉鎮市公所聲請調解,但之前已透過鄉鎮市公所的條件委員調解過兩次都不成功(皆為對方提出),對方才來告我。 也有詢問書記官,書記官表示我們就私下和解,畢竟偵查還是會繼續。但對方律師就是要我們去調解委員會。 1.請問我還可以再次去鄉鎮市公所聲請嗎? 2.請問我可以寫刑事陳報書自行前往地檢署交給檢察官請他幫忙轉為調解嗎? 3.我已下載刑事陳報書但不知如何下筆,請問有建議的範本嗎? 謝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