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課程終止合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865 次瀏覽109年6月購買美容商品,當時總共用兩間融資公司(仲信與裕富)6000元/36期,付了一半期數後,跳出來說轉到她底下,一個月一樣6000元,當下不宜有他答應了,回到家發現期數重新從36期開始算。 後來陸陸續續話術我說公司幫你繳剩下的分期,叫我再簽新的分期。 現在我想終止合約,美容公司說只能用原價算,等於我還要倒貼公司,我去實施的課程遠比我繳的費用來的少,合約也是三年後我跟公司要才拿給我的,我根本沒有審閱期。 第一次去的時候,他們叫我馬上拆封產品,說我親拆的就不能退費了,我只拿了兩三瓶保養品回去,其他的他們說之後會在幫我做課程時幫我用,但每個人實施的課程都一樣,要怎麼證明他們是用我"親拆"的產品,到底使用了多少,美容公司以這個理由不讓我終止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