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去賭場賭博輸錢,簽下80萬本票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417 次瀏覽
未成年子女去賭場賭博輸錢,簽下80萬本票,父母已離婚(監護權在爸爸),對方是否可以要求沒有監護權的媽媽要清償債務?
36a3c31c用戶 發表於 2023/05/23 08:36

2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5/23 10:34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倘子女簽發系爭本票時依當時民法規定為未成年,除非執票人能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文件,原則上您可主張未成年發票行為無效。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5/23 10:46
    回覆諮詢(848)、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您所述的狀況涉及好幾個法律上的爭點:
    1、未成年子女在外欠款,父母是否有連帶責任?
    →依照民法187條與221條之規定,債權人是可以要求父母連帶負責的。
    
    2、非親權(一般俗稱的監護權)行使之一方父母也要負責嗎?
    →由於上開規定是「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責任,因此非親權行使一方父母,確實可以爭執此點。
    
    3、但實然面上,一般民間業者,持有本票或主張借款,往往不是以法律的方式正常執行,反而常見直接持著本票找上父母本人,強硬要求負責。因此,建議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爭執系爭本票是賭博所生債務+發票人是未成年人,而使其不得再持該本票滋擾,較能一勞永逸。
    
    以上,僅是籠統的法律概念,具體個案的適用上,尚須針對完整背景事況才能評估,建議可以與本所律師約時間諮詢,以利評估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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