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執行與申請移戶籍執行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46 次瀏覽請教各位律師大大.兩個傷害罪執行.高雄五月中執行(遷戶籍新戶籍.並未收到執行單.接到電話才知道)...跟家人前天通知.臺南執行6月初.... 1.我想兩個案件合併執行..減一點刑期...該跟高雄還是臺南申請??怎麼申請? 2.高雄五月中執行.我現在才知道.該怎麼處理.. 3.現在兩案件執行地.分別台南與高雄.但我想申請.在現在戶籍地執行((中部)).我該跟哪個法院申請..在中部戶籍地執行??我是遷去配偶的家裡..配偶在中部.方便來監所探望.跟送入需要物品用品等等... 我該先送合併執行??還是送申請戶籍地執行??還是兩個一起送???跟臺南還是高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