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告說謊已和解實未和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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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有一個刑附民案件,是告訴人,目前案件進入到調解程序,但被告未到場,調解委員以電話聯絡但被告辯稱沒收到通知書而且與我和解,但實際上並沒有,我也向調解委員表示堅持告刑附民,想請問針對被告說謊已和解部分我有沒有必要再陳報,比較有問題的是我沒辦法確定被告在電話中是怎麼跟調解委員說的,謝謝大家。
0d6c3328用戶 發表於 2023/05/26 11:00

1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5/26 11:07
    回覆諮詢(1873)、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44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調解不成立案件後續將移回承辦法官,而調解過程中被告未親自到場所為言詞表示,不會採為裁判之依據,至於雙方實際上有無私下和解事實,您仍能遞狀補充及開庭陳述意見。如有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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