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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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我在某公司任職未滿三個月,因為工作理念與主管不合提出離職,原本協議好12/5當天去公司領這個月薪水,卻在這幾天接到前公司老闆娘電話表示我「態度囂張」,並說到主管丈夫是警察,說我惹錯人了,以及各種讓我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話,加上造謠我說我離職時說會對公司不利,本人離職時全程錄音並且任職期間公司四處都有監控和錄音,我保證沒有說過任何要對公司不利的話,老闆娘罵完後要求我到律師事務所領上個月工資。
問題:請問我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23483314用戶 發表於 2019/11/22 03:1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22 10:30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您好,原則上應無必要,惟若您有疑慮的話,建議您找律師陪同,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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