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追討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461 次瀏覽前男友借錢未還,有簽借據,現在要追討,對方堅持沒錢不還錢,現在才發現對方戶籍在戶政事務所,如果我申請支付命令,這樣是不是也找不到人?我應該怎麼做呢? (當初借據寫的地址跟對方後來給的身分證照片地址不一樣,才發現身分證上的戶籍地是戶政事務所)
前男友借錢未還,有簽借據,現在要追討,對方堅持沒錢不還錢,現在才發現對方戶籍在戶政事務所,如果我申請支付命令,這樣是不是也找不到人?我應該怎麼做呢? (當初借據寫的地址跟對方後來給的身分證照片地址不一樣,才發現身分證上的戶籍地是戶政事務所)
您好: 1、建議以借據為證,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返還即可。 2、具體的訴訟細節,需檢視證據後方能評估,可與本所約時間諮詢,以利評估後續。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您好: 建議直接先提起民事訴訟並請法院協助查詢,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 電子信箱:senkang263@gmail.com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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