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入車道後要左轉,後方來車嚇到自摔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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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2.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自摔腳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無保險
對方有聯繫他們的保險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停於路邊停車格,切入車道後約30公尺,即為十字路口要進行左轉動作(有打方向燈),對方在我方切入車道時還在距離我方兩台車遠的距離,在我方停下車輛等待左轉時,因我方停下嚇到而自摔(看行車紀錄器對方無煞車減速動作),車禍鑑定判我方有逼車動作,故需負全責。
六、問題:
想請教如下,
1. 申請車禍鑑定複檢是否有機會降低我方過失比例?
2. 申請複檢後,若仍對結果不滿意此狀況建議往調解方向還是上訴方向處理?
以上請教謝謝。
83e1adbd用戶
發表於 2023/06/1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