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趕走無法與之生活的親人?
不動產.土地 其他 2021 次瀏覽事實經過:我老公在21歲時,阿公贈與一間房子給他,房地都是我老公名字,當年我婆婆跟公公離婚,婆婆因怕丟臉不回去自己的家,我老公讓他暫時住在阿公贈與的房子,當時婆婆有說過只要我們結婚他就會搬走,後來因為生活上差異及溝通問題,婆婆的觀念真的很讓人不想一起生活,爾後我們搬出去住,懷孕之後 需要回去住 有口頭及簡訊請婆婆搬離開,都無效 想問該怎麼辦,有溝通過,婆婆不肯搬走 再來 當年贈與房子時婆婆怕我老公賣房子,替兒子保管建物權狀及土地權狀,現在我老公26歲,有提過要拿回,婆婆都置之不理,甚至不給,該怎麼辦? 問題: 請問有哪種方式可以強制使其搬離? 是要寫存證信函還是寫律師函? 但因為不太懂,所以不知道怎麼寫存證信函。 如果婆婆不搬走 在法律上我們會有勝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