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袐密如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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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專家律師,懇請幫我解答:

我遇到一宗詐欺,被騙數百萬,對方是詐欺常業犯,我是無意中在臉書被其他被害人提醒才知道自己受騙,最後對方也是判刑定罪了。

我以為賠了鉅款後己經告一段落,沒想到故事才開始,因為我是和另一個個被害人在這段時間密集的在上聯絡和討論被害經過,彼此分享詐欺犯的相關資訊,結果同為被害人的豬隊友竟然在網路上詐欺的社團裡頻繁的狂貼對方的照片,聯絡方式和家人合照,接著那位詐欺犯不爽跑到豬隊友的家中(他們原為男女朋友關係)偷了他的手機,把我們的對話記錄全部印出來(多達100多頁),接著瘋狂對我們刑事及民事告發,小弟從未張貼詐欺犯的任何訊息亦被瘋狂提告,請問我能否主張對方妨害袐密?

小弟光去地檢署應訊不下5次,我告訴檢察官你不能拿那那份對話來偵訊我,因為我是受害者,檢察官說對方拿這份對話是「有理由」,不構成「無故」而堅持一再的偵訊我長達二年,已經不起訴書收到二次,對方律師去鬧一鬧,高檢署又來要續偵,同時民事這個詐騙犯也依這份對話求償高額賠償,請問這份對話記錄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我該如何解脫?這對我來說是二次傷害。

感謝為我解答的各位大德!
2b4bf71b用戶 發表於 2023/06/19 17:13

2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6/19 21:46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因為您的案件已經在偵查階段、且對方已經提出民事求償,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給律師進一步諮詢,才能替您做出正確的判斷
    
    line:0979623261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6/19 23:27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對方是提告妨害名譽,依您所述您並非「貼對方的照片,聯絡方式和家人合照」之行為人,這部分可特別答辯。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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