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誣告罪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343 次瀏覽(1)日期今年6/5早上7點43~45分 (2)我跟後方都有挫傷 (3)我報警 我跟後方有做筆錄 沒破壞現場 (4)沒聯絡保險公司 (5)發生的車禍我當時車速35~40 我的右前方有位藍白機車離我很近 他為了搶快前車進到右邊的小巷子往左閃到我前面再進去巷子 那時車流量很多 大部分的車都距離很近很擠 可是他未注意我跟他的距離 我為了閃他 而往左閃 結果被後方追撞 藍白車沒擦撞到 所以跑了 我跟後方受到一些輕傷 我跟後方有叫警察 我們兩個在筆錄有提到藍白車的行為 (附近的監視器沒照到車禍發生的瞬間 3人都沒有行車記錄器) 我想問的是 1藍白車假如肇逃筆錄寫的完全沒回事 躲避責任 我跟後方的肇逃筆錄會變成偽造的嗎? 2請問藍白車這樣的行為是否有肇事的成分? 3假如法官之後不起訴藍白車的話 那之後我們被提誣告 會成立嗎? (我們也只是還原事實) 抱歉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 謝謝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