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260 次瀏覽繼承權有四個,我父親、大姑、小姑、二姑女兒,總共四個。 但是從以前到現在為止,都是我父親在照顧扶養阿嬤,其他的女兒(姑姑、姑姑女兒),沒有再給撫養費照顧阿嬤,只有偶爾回來看一次而已。 要是阿嬤沒有立遺囑遺產的話,能夠準備保留什麼證明證據來說都是父親在扶養照顧的? 如果阿嬤過世後,父親要告其他姐妹沒有盡贍養責任的話可以嗎?還是要阿嬤在世時告才成立?
繼承權有四個,我父親、大姑、小姑、二姑女兒,總共四個。 但是從以前到現在為止,都是我父親在照顧扶養阿嬤,其他的女兒(姑姑、姑姑女兒),沒有再給撫養費照顧阿嬤,只有偶爾回來看一次而已。 要是阿嬤沒有立遺囑遺產的話,能夠準備保留什麼證明證據來說都是父親在扶養照顧的? 如果阿嬤過世後,父親要告其他姐妹沒有盡贍養責任的話可以嗎?還是要阿嬤在世時告才成立?
您好 1、沒有扶養不等於沒有繼承權。 2、可以拿出收據、對話紀錄、看診紀錄等證明是父親在扶養,可以提告其他兄弟姊妹返還代墊的扶養費。 3、比較好的方法是阿嬤在世且意識清楚時,盡早將財產贈與給您父親,否則到時候四人爭產,爸爸沒辦法拿到更多遺產。 4、如果有其他遺產繼承規劃等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您好: 1.阿嬤可請求給付扶養費,而您父親可請求過去其餘人未給付由您父親代墊的扶養費用。 2.未給付扶養費不全然等同喪失繼承權。若阿嬤對於遺產分配有想法建議生前處分或透過遺囑處理。 3.以上供您參考。如有不明之處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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