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小巷子超速我被撞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625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7/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一人 (我本人,被撞那方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已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本人有,對方不知道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兩人都行駛在小巷子,在轉彎處碰撞,巷子沒有監視器,兩人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我的時速在30-40左右,對方時速在70-80左右 巷子是沒有分線道的,轉彎處對方並沒有減速,導致我反應不及煞車導致擦撞到。想詢問 再這樣沒有監視器 、沒有記錄器的狀況下 我要怎麼保障我的權益。這樣責任會是55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