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問題諮詢

婚姻.監護 離婚 364 次瀏覽
您好,想詢問關於離婚爭取扶養權及財產分配的問題

背景狀況:
夫(62歲),妻(45歲),育有2子女(12歲)
1.想詢問提出離婚訴訟需要什麼樣的基準才能呢?

我與妻子的狀況目前是個性極為不合,家中有2間房子(下稱a、b),我與2個孩子都住在a房,以往女方一週大概有1-2天住b房,但最近女方3-4都沒回來住,溝通無解對方就是覺得有人在他無法休息
2.是否可以借上理由提出離婚?

目前我們結婚已有十多年,在婚姻上結婚初期卻是是女方負擔家務上比較多(女方當初是新住民,小孩2-3歲時是家管),但後期家中有請人來打掃女方也開始外出工作,但到目前為止家中及兩個小孩的費用基本都是我這邊在負擔,女方只偶爾想到買一些小孩的衣服,如上述所說女方經常不回家,家中2個小孩主要照顧者都是我,接他們上下課督促功課,帶他們看醫生等,如我沒空,也是由我跟前妻生的女兒(已成年的同住者)帶這兩個小朋友,2個小朋友跟姐姐的關係也都非常密切

3.想請問假如我跟女方確定要離婚了,2個小朋友的監護權要如何才能判給我呢?

4.像女方這樣的狀況法院會考慮到小朋友需要母親而判給女方機率更大嗎?

在這邊先謝謝律師的解答!
834520f1用戶 發表於 2023/07/13 20:39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7/13 20:43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離婚問題
    1、原則上還是要達到雙方婚姻關係產生破綻的程度
    2、可以以您提到的理由,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訴訟
    3、您可以向法官主張子女長期由您擔任照顧者,且您有足夠的經濟能力,透過律師協助,爭取兩名子女的監護權
    4、因為小朋友已經12歲,並沒有一定要由媽媽照顧的必要,判給媽媽機率不一定特別高
    
    5、離婚訴訟需要長期蒐證,以及多次的調解,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詳細諮詢,討論該怎麼做才能取得您最希望的結果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瑀律師
    陳瑀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7/13 22:17
    回覆諮詢(172)、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同居義務的不履行,僅可視為違背法律上義務而可歸責,雖原則上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訴請離婚,但法院若要裁判離婚,並不會單以夫妻分居為唯一之要件,仍應說服法官認定雙方婚姻已破裂到難以維持之地步,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才會比較大。
    
    2.建議可以先以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仍不履行同居義務,則可提起「訴請履行同居義務」之民事訴訟,待獲得勝訴判決後,對方若仍不回來履行同居義務,此時可以再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訴請判決離婚,通常這種方法離婚成功機率較大。
    3.您可以主張您有經濟能力、且為小孩的主要照顧者,並可提出小孩將來教育規劃等方式來爭取監護權,同時小孩意願也會影響判決。
    
    4.法院會考量小孩意願、前述第3點的條件等綜合因素考量,生母不一定較為有利。
    
    若需進一步瞭解,請洽line: @lawyeryu 即時線上諮詢。
    
    
                         
  • 徐亦安律師
    徐亦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7/13 22:42
    回覆諮詢(26)、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1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本所處理過許多離婚家事案件,對於此類案件相當有經驗,有許多成功調解或訴訟離婚成功的案例。
    1.可以提出相關證物證明婚姻已有破綻訴請離婚。
    2.子女12歲的話,若雙方條件差距沒有太大,子女本身的意願對於法官來說是重要的參考因素。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7/15 10:04
    回覆諮詢(4141)、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原則上需判斷是否達到婚姻破綻無法維繫的程度,在您所述的事由中分居原因和您是否接受可能是法院考量的因素,至於您另提到個性極為不合則需探討具體狀況為何始能進一步協助判斷。
    
    2.依您所述您是主要照顧者,而太太每週只會前來同住短暫時間,且子女和您其他同住者關係良好,判斷上應是您爭取到監護權的機會為高。不過您的孩子不是小小孩了,若有明確意願表達法院多會予以尊重。
    
    3.離婚尚會涉及剩餘財產分配、扶養費和探視等議題,建議在訴訟前應一併釐清可能之爭議。
    
    4.以上供您參考,如有諮詢需求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3/07/14 21:28
    回覆諮詢(1923)、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感謝律師回答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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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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