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父親騷擾並且事故有故意之嫌疑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187 次瀏覽
對方父親在當下未做筆錄之前就強行要求我方談賠償並表示我方為全責,對方在事故造成後並未立即的打電話給警察而是先打給父親,並且事故發生時對方為直行車我方為轉彎車,對方車速只有30左右可是卻無煞車無按喇叭,對方家裡明明是賣車和做保險的但其父親卻在事故後第3天打來,說他沒有車子可以開都坐計程車,問我什麼時候賠車錢,而且還利用我的手機號碼想加我的Line ,並且我方為被撞方對方父親卻說他女兒是被撞的,一直用帶有肯定語氣逼迫我方認罪賠償
32b991e5用戶 發表於 2019/11/24 18:3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04 10:54
    回覆諮詢(1976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建議不要私下與對方父親談和解,且您可針對對方騷擾行為向警局提告
    針對當天事故及賠償,您可撥打事務所電話諮詢或委請律師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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