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可否不成立。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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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3/2/1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擦挫傷,送醫治療應有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我於現場筆錄;對方於醫院作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現場未聯繫保險員(我只保強制,對方有保加強險)雙方事故後ㄧ周左右互報出險。
五、事實經過:
我於主幹道路直線行駛,對方駛於左側支幹道切入主幹道,但我行駛至雙方路口的時候行車記錄器並未發現該車出現於左方支幹道上,直至我行駛過雙方交叉路口之後被撞擊我左後側(路口無號誌)有目擊人士表示對方駛入主幹道追尾(可不知法院是否會傳喚目擊人士)我方車輛遭撞擊後因怕追撞而停靠至路邊
我的時速:30km事發地點在我家旁邊
事發後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只賠付3/1車損部位
事情發生後,我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罪,交通初判表結果,保險公司認定為對方肇責7成而我方3成,可調解時候,對方還將自己受傷.醫療.車損.誤工費等皆算我身上(因我開車身上無傷只能要求車損,對方騎機車撞到我自己跌倒有擦傷)交警判3成肇責是說我要經過支幹未有減速,但我時速已慢到在30km,都已經行駛過了路口又被他側面撞擊,如果我提前減速反而會正面撞的更嚴重,而行駛中的行車紀錄從頭到尾也都沒有拍到他的身影,直到我被撞至車輛晃動才發現他撞到我
而後對方保險公司則只願賠償我車輛受損的1/3部位(表示其餘部位不理賠,說辭為我的車說不定原本就有受損所以不賠償!
可是我當然不能接受對方撞我.反而對我提出賠付對方超過3成以上賠償金,快幾乎全幫他賠;而對方保險公司又不願合理賠償我的車輛損失,調解不成對方就直接提刑事告訴了。
我是否也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我能否避免對方以過失傷害提告以此來威脅我就範。。
而3成的肇責是否會大機率成立過失傷人罪呢?
a0ca286f用戶
發表於 2023/08/09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