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5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112/4/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主張有受傷,但沒有當天就醫紀錄診斷證明,只有9天後4/12才去就醫說是車禍造成的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開車對方騎車,經過路口同向我方右轉、對方從路肩駛出輕微擦撞無倒地,初判表出來雙方都有過失第一次和解保險公司認定7:3造責我方7對方3 六、想詢問對方9天後才去看就醫我方可以主張受傷不是車禍造成的嗎? 對方主張要賠6萬,我們能怎麼自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