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我方全責,對方有受傷,如果不經過調解,私下和解效力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381 次瀏覽
各位律師大家好,想詢問一下
發生車禍,我方全責,對方有受傷
如果我不經過調解,而是私下和解(有保險在場)
簽訂和解書內容要求對方放棄(拋棄)刑事告訴權,再把此和解書去法院進行公證
這樣是否就同樣具有與調解一樣的法律效力,可以確保我方不會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呢
想詢問上訴狀況,感謝各位律師抽空回答
d2914b5a用戶 發表於 2023/08/21 04:59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8/21 06:09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不建議私下和解。尤其您擔心的刑事部分,依現行實務見解,刑事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也就是就算簽署私下的和解書,寫上拋棄刑事告訴權等,對方要提告過失傷害還是可以提告。
    
    2、建議如果雙方均有和解的意思,但不想跑法院,至少應聲請鄉鎮市調解,因為依照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規定,依其程序達成調解合意並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如此對您和解才會比較有幫助。
    
    以上,供參考,具體協議或和解條件等爭議,涉及個案事實,建議可與本所約時間諮詢後評估。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8/21 10:20
    回覆諮詢(1983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您好,
    1、私下和解經過公證仍然不具有法院調解的效力,對方將來仍然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2、建議向車鑑會申請鑑定,才能釐清真正的肇事責任。
    3、建議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對您才有保障
    4、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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