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我方全責,對方有受傷,如果不經過調解,私下和解效力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381 次瀏覽各位律師大家好,想詢問一下 發生車禍,我方全責,對方有受傷 如果我不經過調解,而是私下和解(有保險在場) 簽訂和解書內容要求對方放棄(拋棄)刑事告訴權,再把此和解書去法院進行公證 這樣是否就同樣具有與調解一樣的法律效力,可以確保我方不會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呢 想詢問上訴狀況,感謝各位律師抽空回答
各位律師大家好,想詢問一下 發生車禍,我方全責,對方有受傷 如果我不經過調解,而是私下和解(有保險在場) 簽訂和解書內容要求對方放棄(拋棄)刑事告訴權,再把此和解書去法院進行公證 這樣是否就同樣具有與調解一樣的法律效力,可以確保我方不會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呢 想詢問上訴狀況,感謝各位律師抽空回答
您好: 1、不建議私下和解。尤其您擔心的刑事部分,依現行實務見解,刑事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也就是就算簽署私下的和解書,寫上拋棄刑事告訴權等,對方要提告過失傷害還是可以提告。 2、建議如果雙方均有和解的意思,但不想跑法院,至少應聲請鄉鎮市調解,因為依照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規定,依其程序達成調解合意並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如此對您和解才會比較有幫助。 以上,供參考,具體協議或和解條件等爭議,涉及個案事實,建議可與本所約時間諮詢後評估。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您好, 1、私下和解經過公證仍然不具有法院調解的效力,對方將來仍然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2、建議向車鑑會申請鑑定,才能釐清真正的肇事責任。 3、建議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對您才有保障 4、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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