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代辦簽了本票和委託書,對保時反悔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359 次瀏覽我爸爸在6月份因急需用錢找代辦公司處理借貸問題,後來我爸爸簽本票(委託費)跟合約書後,在對保時反悔,代辦公司在當時已經說明這樣需要支付違約金,我爸爸沒有理會不用理,8/25收到來自地方法院的支付命令,代辦公司要求給付75000元的代辦費不含對方已請事務所的律師費,接到通知書後,我打電話向代辦公司確認,私下和解最低50000元,走法院破10萬(75000加他們請律師的費用),跟爸爸要委託書也就是合約,爸爸說寄給代辦公司後,就沒有收到合約書了打電話問了說所有的文件都給法院了,沒有副本沒有影本沒有電子檔,而爸爸是用LINE跟他們聯繫,但因為喬不攏爸爸生氣把聊天記錄刪了,並且向對方提要合約就說他大可已經付了律師費就給律師處理,不必跟我們私下和解 對方說20天內給5萬私下和解簽了切結書,支付方式是去他們公司給現金,然後切結書簽了他們去法院撤銷支付命令就沒事了 我爸爸委託代辦公司借30萬元,代辦公司收取百分之25的代辦費,所以是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