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右轉後以垂直姿態停在路中間,我撞上對方左前側,想請問肇責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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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3/08/1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輕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及做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有保險,已聯絡保險。
五、事實經過:
我方行駛於土城中央路三段,往頂埔方向,限速為50km/h,車速約為50km/h左右,不超過60。接近中央路三段上的85°C時,在中央路三段394巷突然有一輛轎車行駛出來準備右轉,我方發現時立刻拉緊煞車+喇叭警示,但因為有一輛違停車擋住視線,導致我發現時已經來不及,無奈對方還是行駛出來並以垂直姿態停在路中間佔用右側車道(中央路三段有兩個車道),導致我方煞車不及,並撞上對方的左前車頭。對方保險桿左側破裂,我方機車撞上後往左側倒車,導致右前車殼破裂、前車殼斷腳、大燈斷腳、左前車殼擦傷、左後車殼擦傷、左側端子擦傷、左側煞車拉桿擦傷、左側後視鏡擦傷、左側散熱器飾蓋擦傷,估價總額19300元新台幣(不含工時費)。我方不閃避至另一條車道的原因是害怕該條車道有其他車輛,造成更嚴重的碰撞。路口無號誌,對方時速約10~20km/h。我方為幹道,對方為支道(巷子)。我方幹道上並沒有「慢」字樣也無號誌。對方支道上有「停」字樣,以及停止線。
六、問題:初判表肇責約要30天後才可申請,想先上來請問大致的肇責,謝謝各位律師。還有我方沒有驗傷,若事後對方擺爛不願賠償,可以控告什麼法條?(民刑事)
e93bbabc用戶
發表於 2023/08/26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