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自願付費 分手後討錢還要告對方 會告成功嗎?
其他 其他 1358 次瀏覽我和前任在一起的時候 對方都會自願付費 就像是吃飯他也主動付錢 事後跟他說費用要一人一半他也不接受 平時也會點外送給我 送我高單價的物品 在一起時就有表明東西太貴重 希望能把物品轉為同等金額還給他 包含吃飯.外送的費用 在我身上花的錢都還給他 對方表示不用 也不需要 但是分手後他跑來跟我討 說要告我拿他的錢 我跟他要錢之類的 但有些東西是沒有對話紀錄 都是見面的時候或者電話的時候談的 想問的問題是: 1.如果對方告我能告成嗎? 2.如果對方和我索要金錢是行得通嗎? 3.如果對話紀錄沒有表明我拒絕,並且接受對方送的外送,之後有問題是我要負責嗎? 4.如果對方真的告成,那是以什麼定罪?會有什麼處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