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糾紛演變對方持刀傷人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287 次瀏覽
我弟朋友(簡稱A)在家附近的騎樓與女友說話聲音吵到樓上的住戶,對方3名男子下樓跟A發生口角然後打電話找了我弟與另外2名未滿18的男生來壯聲勢,A先動手打了對方一拳後對方從包包拿出長匕首先砍了其中一名未成年,我弟去救被砍的朋友後也被對方砍然後倒地被對方另一名男子揣頭就暈過去了,對方主張過程中有被打斷鼻樑手也被刀砍到所以告我弟及他朋友四人傷害但全部人只他有武器,請問刑事開庭需要請律師還是遞狀紙就可以了?
7c4bf50b用戶 發表於 2019/11/29 07:41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29 09:37
    回覆諮詢(1874)、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6)

    您好,刑事案件需要被告自行到庭,是否需委任律師或只要遞答辯狀,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分析說明後,您再決定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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