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告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674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我於108年10月18日與機車發生車禍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兩姊妹雙載,對方駕駛人受傷挫傷,乘客擦傷,有叫救護車至醫院
乘客則由我載去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做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是強制險,我則有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們右轉有注意看號誌且因剛起步不久加上要轉彎車速緩慢有打方向燈,對方騎機車直行撞到我車右前方,對方載醫院也自己講說有看到我想要閃過去但是來不及煞車就撞上(我乘客有聽到)。車輛停止我車為右轉狀態。當時兩姊姊說要私下和解,我說車子要辦出險主要對方駕駛人(妹妹)未滿20歲,在醫院問他們是否告知家長他們說不用最後告知家長,第一次和解保險員自己前去未通知我,應該是不開心隔天我就接到警察局電話說對方要提告,現在兩姊妹已提告我過失傷害,也做完筆錄。
六、問題:
現在是兩姊(20歲)妹(18歲)對我提告我12月3日要去調解委員會,若只有妹妹一個人前往加上他爸爸那此和解是有用的嗎?怕是否另一位姐姐又提告(姊姊已滿20歲)?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3a0844ce用戶 發表於 2019/11/29 09:07

3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29 09:53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若姊姊有委任爸爸為代理人處理調解,則您與爸爸的調解對姊姊亦有效力,您在調解前可先確認爸爸有無委任狀。
    2.若您希望盡快結束案件,您可快速與對方調解並取得對方的撤回告訴狀,同時處理民刑事問題;若您認為調解金額過高,您可等待案件初判表及車禍鑑定後,再依雙方責任比例與對方和解。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9 10:4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可以請調解委員協助確認家長是否有代理和解的權利,若有,在確認對方是否當場書立刑事撤回告訴狀,並於調解書上記載對方拋棄一切民刑事上之請求等詞。
    
    
                         
  • 3a0844ce用戶
    發表於 2019/11/29 10:57
    請在請教一下,初判表已經出來,因為對方已提告,我是不是無法申請車禍鑑定呢?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9 12:0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初判表是警方自行研判,可以另申請車禍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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