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Spa療程解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322 次瀏覽
事情經過~我在一家美容Spa館消費可乘已經有17年了,期間因為搬家與疫情,導致於做課程的頻率約3-4個月一次。目前尚有102年買的36000元課程未使用,及105年購買的部分課程(療程一模一樣)。近期去使用後,店家告知102年購買的全新未使用課程要停止,不再銷售此課程,要退費給我。唯期限已經10年,收據上有標示只有一年期限,不易金退回。但是是老客人,我們願意退回一半的金額18000元。

問題~
1.店家告知雖然收據上寫一年期限,但是法律上是保留7年效期,超過期限公司可以不用擔負責任(可以不退費的意思),是這樣嗎?
2.能退費嗎?金額是怎麼決定的?
6fd66c59用戶 發表於 2023/09/18 13:24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9/18 14:18
    回覆諮詢(21630)、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終止契約,要求退費
    2、同時,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3、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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