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Spa療程解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322 次瀏覽事情經過~我在一家美容Spa館消費可乘已經有17年了,期間因為搬家與疫情,導致於做課程的頻率約3-4個月一次。目前尚有102年買的36000元課程未使用,及105年購買的部分課程(療程一模一樣)。近期去使用後,店家告知102年購買的全新未使用課程要停止,不再銷售此課程,要退費給我。唯期限已經10年,收據上有標示只有一年期限,不易金退回。但是是老客人,我們願意退回一半的金額18000元。 問題~ 1.店家告知雖然收據上寫一年期限,但是法律上是保留7年效期,超過期限公司可以不用擔負責任(可以不退費的意思),是這樣嗎? 2.能退費嗎?金額是怎麼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