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 我追撞 對方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34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月20 晚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人受傷 只有我方車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在警察 面前 說和解 對方也 說沒怎樣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只有我方 車殼 破洞 對方的車牌凹了一點點 但是大哥說沒怎樣凹回來就好 沒有聯絡 保險 沒有車體險 我方自行吸收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前面斑馬線停止 我追撞他
六、問題: 請問這樣 還會有什麼後續問題嗎?
ce8839a5用戶 發表於 2023/09/20 21:0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9/20 21:05
    回覆諮詢(19871)、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1、不排除對方仍對您提告
    2、保險做法仍是與對方簽署和解書,並且確認對方傷勢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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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9/20 21:56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不知道對方傷勢或是損壞數額多寡,建議後續與對方協調和解,就上述行為有無告訴答辯或是協商空間仍應就事證資料與進一步釐清,無法一概而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
    電子信箱:senkang26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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