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霸佔房屋不肯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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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的房屋借親人住了好幾年,最近自己急需收回自用,和親人溝通要他們另尋住處一開始他們說會去找房子,幾個月過去也沒有搬家的意思,我傳的訊息也不回覆了
如果只能透過法律要回我的房子,那我能用什麼法律起訴要回我的房子,我應該怎麼做
d790c9e6用戶 發表於 2019/11/29 13:41

5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9 13:44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依所述或可先發函表示終止借貸關係,如不搬出,則可直接起訴請求返還房屋,建議洽專業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9 13:53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房屋無償借給親人住,實務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06年度中簡字第1030號)有認為可能成立不具契約拘束力的「好意施惠」關係(白話:基於人情義理好心借給你);也可能雙方真的成立「使用借貸」關係,如果使用借貸未定期限,亦不能依借貸之目的而定其期限者,貸與人依法可以隨時請求返還借用物。
    
    建議可以先對該親人發存證信函,表明要收回房屋的意思,再行起訴。訴狀細部內容請攜帶相關文件與對話紀錄來所由律師進一步分析。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1/29 14:2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可先發函請求對方搬離,若對方不願配合在依法提出民事房屋遷讓訴訟,並且就過去房屋使用部分請求租金補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9 16:12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看似單純的社會事實,其實會牽涉很多法律問題,一點點細節不同,適用的法律關係就會不相同,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確認對方的使用權源,並進而提供您後續處理途徑。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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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9 23:4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可從循法律程序及協調同時並行,爭取需用之時間利益。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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