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詐欺,已完成報案程序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91 次瀏覽與朋友合夥接工程專案,我負責所有從無到有的業務,朋友只負責出公司正式報價單跟訂單成案後,出貨完工開立發票, 在年初開始陸續完工並收到客戶付款後,朋友把收到的錢拿去投資股票及公司營運跟付款薪水等.... 完全沒有支付任何費用給我,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 忍無可忍的情況我於9月份提告對方詐欺取財跟詐欺得利, 對方知道被告了之後,透過律師說會還錢...至今已到約定時間仍不還款, 分潤金額超過百萬元... 若以詐術使債權人將本人或第三人(客戶)之訂購貨物款項(工程款)金額交付,並利用前述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使公司及債務人本人得之。 提告詐欺案警察在偵辦中,確定他沒有被凍結帳戶,我是否可以先去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要求還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