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偵查庭筆錄問題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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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們好
1.請問去偵查庭做筆錄,幫我製作筆錄的人員並非本案承辦檢察官且有可能不俱檢察官身份,這份筆錄是否合法?是否俱有法律效用?
2.製作筆錄的過程不斷的用各種不當引導
(例如問我對案發地區是否熟悉,我回答還OK,再來拿案發地點的GOOGLE地圖照片說車禍地點前有停車場問我知不知道,我回答當時沒有注意到,而且我只是臨停需求原本也不會考慮停進停車場,但他在筆錄上只寫我早就知道有停車場但故意不去停)。
3.還有拿錯誤的資料來對我進行詢問
(例如拿一張由2020年11月GOOGLE街景圖上截圖車禍地點照片,問我是否有看到照片上的全天禁止停車立牌及地上的紅線,我說有看到,當下我發現並告知他實際發生車禍時的影片是沒有立牌且為可臨停的黃線,但他在筆錄上一樣是寫我有案發前有看到立牌及紅線還是堅持臨停)。
4.當我看完筆錄後有異議,當下沒有請律師(因為事前不知會遇到這樣子的事),他也不許我打電話詢問他人意見及不可上網查找資料,要我簽名並告知我(不簽名的後果我自己要承擔),於是當下我在持續幾分鐘的口頭抗議無果後還是簽了名。
5.請問此份筆錄是否有違刑事訴訟法,而且幫我做筆錄的檢察官(也可能不俱檢察官資格的人員)如有違刑事訴訟法是否能對其提告或是讓其承擔什麼責任?
27e26330用戶
發表於 2023/10/14 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