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契約內註明未申請並核准加班就加班不得申請加班費是否合理?

勞資糾紛 工時問題 203 次瀏覽
公司一直以來有加班風氣,但卻沒有加班費。因為勞務契約內有一條寫到乙方如有工作時間外工作必要,需依程序申報並核可才可加班,如果未依照程序,視為滯留或處理私事而不得能申請加班費。
而公司都沒有人申報,礙於風氣壓力下,也就一直沒有申報。
我想要詢問:
1.勞務契約內註明未申請並核准加班就加班不得申請加班費是否合理?
2.該怎麼樣資方溝通並維護自身權益?
fff57429用戶 發表於 2023/10/19 20:3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10/19 22:30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1、如果認為不合理,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訴,並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要求支付積欠的加班費
    2、您可以申請勞工局的勞資爭議調解
    3、如果加班費累計金額超過一萬元,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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