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僱傭合約,超過一年提告
勞資糾紛 其他 258 次瀏覽政府(業主)合約,軟體分包的僱傭合約, 被告(主標商的分包廠商) 原告(分包廠商的前員工) 終止僱傭合約,超過一年提告 被告,解約理由是離職無法達成業主和主標廠商提出的資安問題, 原告,但有和政府(業主)簽保密切結書,當中有一條,本保密切結書不因立切結書人離職而失效。 在十二月就要宣判, 現在尷尬的是,民事已過追溯期, 奇怪的一點是,公司負責人在開庭的前幾天,退休換人 目前想法,如何進行訴訟,以爭取最佳利益 終止僱傭合約,超過一年提告 還是,可以單獨提告刑事,委造事實損害賠償 以爭取最大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