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說我切車道,害他自摔 求償十幾萬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48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3/8/1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未受傷
他人受傷,且有驗傷及索取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本人有做筆錄,車子有扶起來到旁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本人打方向燈網內側靠邊時速大概50-60,對方在內側嚇到自摔(當時對方小孩站在機車前座沒戴安全帽,時速大概20-30),車身自然偏移,未碰撞的情況下自摔,對方有監視器畫面但沒很清楚(可以看到我由外往內靠,但沒辦法看到雙方機車距離)。
警方並沒有監視器畫面,我申請初判表給資訊是資料不足不能給任何判斷。
有過一次和談,他說因為受傷不能工作要求賠償12萬(有醫生建議休息三個月的診斷)
六、問題:請問這樣的金額對我來說有點多,如果上法院過失傷害被告成有可能反而賠比較少嗎? 對方因為顧小孩才會自摔,正常人那速度應該都能無事。我肇責會很大嗎?
4bd38459用戶
發表於 2023/10/3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