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勸說購買無法立即過戶的農地,說暫時登記寄放被告名下之後不還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154 次瀏覽在約40年前被人介紹勸說購買數筆土地,包括可立即過戶的建地及不可立即過戶的農地,對方明知農地不可過戶但仍勸說購買,佯稱買後先登記在他名下待幾年後可過戶後再歸還,付錢購買之後由於算是親戚關係一直不疑有他,農地部份未辦理事後過戶,待到了民國104年因怕他們不還土地,經雙方同意另簽訂日後無條件返還土地契約,並有證人簽名。 結果在上個月我們要求對方過戶此筆農地,對方佯稱已經過那麼久了不想還了,明顯當初是明知農地無法立即過戶而騙我們先買寄放登記在他名下日後不還。 於是半個月前我寄了存證信函 ,並註明收信後10日內協助辦理過戶,但對方收信簽收後,又經過數次去電要求過戶,都拒絕過戶並說你去告我如果告贏了我再還你,輸了就不還你。 我想請問像這樣的情形我能告他詐欺罪嗎?有追訴期嗎?因為他是今年才說不還等於今年才形成詐欺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