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無照跨越對向車道超車時自摔回車道中間致原行駛車道的我摔車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26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月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我並坐上救護車有開診斷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並完成筆錄,現場沒有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有保險對方沒有,目前還沒有聯繫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下對方跨到對向車道被對象車嚇到自摔回同車道中間,直接把我鏟飛導致受傷,當時無號誌問題,除對方違規,道路為兩線道,速度不快小塞車,無變化車道等。 六、問題: 對方無照並跨越到對象車道超車失敗自摔於正常行駛路中間,我被鏟飛會有肇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