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想和解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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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3年7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有陪對方到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有交警紀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有保全險、對方只有強制險,目前也有保險公司協助處理
五、事實經過:
當天路段交通號誌故障,現場由交警管制。我是路口迴轉有打方向燈(沒注意到是禁左轉的路口)、對方直行超速,對方撞歪我前輪軸、直接撞翻到我引擎蓋,我擋風玻璃破裂(我也有嚴重的財損)。
六、問題:
1. 事發第一天對方就有打電話來說其他的都沒關係,但他車是新買的(前年11月買的)而且撞過他們不敢再騎所以要求要賠他一台12萬的新車,也不接受折舊(堅持他車很新)。我說要等初判表。
請問以上對話我都有錄影,這些內容未來可以成為我自保或是作為任何證據使用?
2. 初判表出來肇責原是我7對方3,保險公司談依折舊及比例賠償約9萬,對方私下打來要求要我額外賠償他差額3萬不然就告我,我拒絕,同時跟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對方撤保、並申請事故再鑑定要求筆錄需強調我是違規迴轉,後來我變成全責。
想問他也是有超速、當天路口確實也無交通號誌為何我是全責?他可以這樣直接撤保嗎?我該如何求償?而且對方打電話來這樣說算是在威脅我嗎?
3. 再次鑑定我變全責後對方直接獅子大開口要求車損+體傷要15萬,但是提供單據都很有問題,想請協助分析:
a. 估價單非原廠車行,是特地跨縣市找YT網紅的改裝車車廠估的價,金額超過12萬,完全超出行情,我能反提告他詐欺嗎?
b. 他說去年11月也是因為相同的車禍原因所以才買新車,當時肋骨骨斷裂有治療,現在他又覺得不舒服了,他認定是這次的車禍造成的,但是無提供就醫證明,目前提供的單據就只有我當下已幫他付清的第一筆掛號費,後續他只回診一次,他這樣嘴上說的不舒服,我有可能被他無限上崗求償嗎?我能拿此當證據合理懷疑他敲詐嗎?他這行為有法規能治理嗎?
c. 對方當時是往返打工的路上,剛上第二天就發生這件事,事後他直接回鄉沒再返回職場,現在要跟我求償他的工資,但是沒有辦法提供班表,這部分也是我該有責任嗎?
4. 最不合理的一點!目前他已擅自把車修好!並且已經賣掉了!請問他這樣算是不法所得嗎?他到現在都還是拿那張網紅估價單在吵,照理說車修好不是應該有收據,然後依收據金額賠償嗎?
5. 這事光是他單方面為錢的問題一直反反覆覆,處理了4個多月了,我們事情都還沒解決他每次打電話都會說要去提告我傷害,這樣能算威脅我嗎?
我現在真的一點反制的辦法都沒有嗎?
0c890941用戶
發表於 2023/11/17 01:13